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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建德市林业局是市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等林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林业基地及林业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国家有林场、森林公园及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林木、花卉的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限额采伐方案,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地进行初审。
(四)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
(六)组织林业综合开发,负责农村能源等工作;监管国有林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七)负责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生态公益林的培育。
(八)组织林业科技活动和科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九)受市政府委托管理所属企事业单位,确保国有 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机关内设五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财务审计科
(三)人事监察科
(四)营业科
(五)林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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