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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提出处理农村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负责市委、市政府农村政策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建德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指导全市奔小康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三)研究和提出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外向型经济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建议并协调有事项;承办市农业发展基金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省、杭州市和市委、市政府举办的有关农业项目招商会、优质农产品暨新技术、新产品种展销会。
(四)指导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经济工作。指导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监督、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指导农村各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发展。
(五)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业务培训工作指导、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农村村务公开工作。
(六)研究制定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农村经济区划,并进行动态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农村结对帮扶规划、政策和措施建议,参与检查、监督帮扶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帮扶资金和使用情况。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体制改革;研究和制定农科教相结合的政策措施;参与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和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农业和农村重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查。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内设三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秘书科
(二)合作经济科
(三)产业发展科(农业区划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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